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通知

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7-15 公 开 人: 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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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通知

2021)三团强清第15

漳州市芗城区三团食品有限公司: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108日作出(2021)闽0602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团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113日作出(2021)闽0602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担任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截至2022715日,清算组共收到20家债权人申报的21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640,511.90元。经审核申报材料后清算组共审查确认88笔债权,确认债权总金额为452,614.18 元,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不予确认债权共计1,187,897.72元。债权审查具体审核结果见附件所记载。

请债务人对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审查结果进行核查。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及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经清算组调整仍不服或清算组不予调整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则视为对清算组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

特此通知。

 

附件: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表

     

                      

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715



附件

漳州市芗城三团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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