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05 公 开 人: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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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尚志市人民法院2024年81裁定受理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于2024年81日指定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为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就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按照尚志市人民法院2024年81日发布的(2024)黑0183强清76号公告的内容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费用和相应法律后果。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有漏报、瞒报虚假申报债权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三、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如未能提供企业印章,原印章自公告之日起视为作废,以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清算组公章为企业印章;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24-1,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田雨欣,电话:17766582461(微信同号)。

特此公告。

 

尚志市日日升服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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