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取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7-19 公 开 人:四川仗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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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越西县人民法院于2021326日分别裁定受理四川大德天成置业有限公司、越西县大德天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并于2021421日分别指定四川仗剑律师事务所担任两家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越西县大德天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西大德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资产,鉴于越西大德公司和四川大德天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大德公司)两家公司法人人格、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和经营业务存在高度混同的情形,管理人于2021621日向越西县人民法院申请将越西大德公司并入四川大德公司进行重整。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越西县人民法院于对管理人提出的实质合并事项进行书面听证和现场听证,并于2021713日召开现场听证会,现实质合并事项正在审查期间。

若越西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两家公司合并重整,越西大德公司的债务问题将并入四川大德公司一并处理;若裁定驳回合并重整申请,管理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鉴于两家的实际情况,经请示越西县人民法院,现决定取消原定于2021721日召开的越西大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原定于2021728日召开的四川大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大德天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越西县大德天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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