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1-23 公 开 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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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2-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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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致: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10月22日,大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5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燃料分公司对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发电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大方发电公司重整阶段的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并结合破产重整程序工作开展情况,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大方发电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一、会议时间

2026年2月9日上午09:30分。

二、参会方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参加会议的,将在2026年2月9日前,收到“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通过短信发送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三、会议议题

审议、表决《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会议测试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务必登录会议系统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按时再次登录系统参会。

五、注意事项

管理人将于会议召开前将债权人会议的文件上传至会议平台,请债权人及时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查阅会议资料、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如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时间等有疑问的,请随时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进行联系(联系人:王运生,18798851235;朱佳敏:18786041564。)

特此通知!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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