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熙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河北熙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1-20 公 开 人:河北熙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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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熙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1年11月17日,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冀0627破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对河北熙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2022年2月25日作出(2021)冀06276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与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河北熙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管理人。

管理人进驻债务人企业后,调查了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发放、缴纳情况,职工债权诉讼情况,现将管理人核查的职工债权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1年11月17日,债务人未开立社保账户、无人参保。欠付金额共计0元,涉及职工债权人共计0人。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3日止。

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对于职工提出的异议,管理人复核后予以答复。对管理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

 

河北熙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月20日

 

管理人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律师18533150981,1783561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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