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丁集团等二十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昌乐县法院裁定确认第一批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关于雷丁集团等二十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昌乐县法院裁定确认第一批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0 公 开 人: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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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30日,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乐县法院)裁定受理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合并重整。202456日,昌乐县法院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管理人。

2024910日,昌乐县法院作出(2024)0725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安徽耀亚电子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等508 位债权人的526笔债权(详见附件)。

附件

债权表公示裁定-第一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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