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义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11月份工作报告

陕西义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11月份工作报告

公开时间:2023-12-22 公 开 人:陕西义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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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义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管理人11月份工作报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于2023年32日作出(2023)陕01破申3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贾红亮、王文明、李方申请对陕西义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海置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313日指定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为义海置业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人现将本阶段工作向贵院汇报如下:

一、管理人对债权核查情况

1.管理人不予确认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陕西中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内容

2023117日,管理人向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寄送债权核查意见书,管理人认为,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据(2019)陕1002民初1843号《民事判决书》申报的债权与义海置业公司无关,该判决中还款义务人为义海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晓,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无权向义海置业公司主张债权。

2023年11月11日,管理人收到陕西中泰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资料,经管理人核查,该公司债权申报内容已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故管理人不予确认该笔债权。

2.管理人回复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户债权人红亮、王文明、李方的债权异议

2023117日、9日,管理人分别向“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寄送债权异议回复函。管理人认为:贾红亮所持有的义海置业公司49%的股权系让与担保措施,随后贾红亮将会将其所持有的49%的股权全部退还给原股东,贾红亮、王文明、李方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管理人予以确认。

3.管理人约见义海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晓,向其送达债权异议回复函

20231120日,管理人约见义海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晓,向其送达了义海置业公司对于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宋凯、徐创海、贾红亮、王文明、李方的债权异议回复函,对义海置业公司对上述债权提出的异议进行了答复。

4.管理人向徐创海发送异议回函并告知其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3年11月21日,管理人向徐创海发送异议回函,并告知其其主张的和平路2号楼义海大厦2层系义海置业公司破产财产,其要求该房产归其所有不能成立。

5.管理人向债权人陈思思、王兵、王力、党敏捷、步凡、王国华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三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江新区支行发送债权人审查意见书,并将利息计算明细发给债权人核查。

2023年11月20日至今,管理人向债权人陈思思、王力、党敏捷、步凡、王国华、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三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江新区支行发送债权审查意见书,且现在已收到陈思思、王国华、步凡、西安房地产经营三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江新区支行的回复。

二、管理人前往美庐公寓进行现场查看了解海置业公司所开发的该公寓财产现状。

   2023年11月29日,管理人前往西安市新城区美庐公寓进行现场查查看,美庐公寓位于东大街尚俭路康宁里24号,系独栋建筑,层数系9层,地上1至2层系商住共计29套,3-9层为公寓共计97套,以上1-9层共计126套房屋。管理人与物业进行沟通,物业声称该栋楼所有房屋均有人员居住。具体房屋销售情况尚需管理人逐一核实购房资料才能确定。    

三、管理人下阶段工作计划

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义海置业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义海置业公司会议议程将分为五项:第一项会议议程为管理人债权审核确认的说明并由各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债权核查表确认内容进行核查;第二项议程为关于破产企业财产现状的说明;第三项会议议程为财产瑕疵及对债权人的影响;第四项会议议程为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处置的建议;第五项为债权人对清算程序转破产进行表决。随后管理人将义海置业公司二债会会议资料提交并报告法院。 

以上内容系现阶段管理人工作情况。

特此报告。

                   

 

陕西义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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