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11-05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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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0 年 10 月 3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 01 破申 64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顺达四方建筑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对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 年 11 月 5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 01 破 260 号 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依法对债务人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截至2025年11月5日,管理人已确认107名职工的职工债权,债权金额共计16,675,210.78元。不予确认职工债权的有6名职工。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职工债权情况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截止至2025年11月12日。

职工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人名单或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当于2025年11月12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依据发送到管理人指定邮箱。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再次复核并书面通知。对管理人复核确认的名单或债权金额仍有异议的,可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期提出,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表无异议。

特此公示。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5日

 

 

 

附:1.《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联系人:王律师 18518706898(工作日9:00-18:00)

3.邮箱:pochanguanliren@la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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