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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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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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41日作出(2025)苏0903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弘扬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本案”),并于202546日作出(2025)苏09031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担任弘扬公司管理人(“管理人”)。202566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弘扬公司开始重整为推动弘扬公司重整,实现资产价值与债权人权益最大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弘扬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次是以弘扬公司100%股权转让方式招募投资人,投资价格不低于11887520元(重整资产评估价八折);

3.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弘扬公司概况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经营风险等,由重整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重整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管理人有权视本案实际情况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延长、修订、补充、撤回、重新发布、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5.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要约邀请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或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6.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明细由管理人及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对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权利和权益的处置及债权清偿等工作。

7.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的或者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本次招募无效。对重整投资人因招募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用等支出的成本及费用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8.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弘扬公司概况

(一)工商情况

序号

名称

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3559275419P

2

法定代表人

杨猛

3

出资额

508万元

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5

成立日期

2010年7月21日

6

营业期限

2010-07-21至2030-07-20

7

地址

注册地址为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办事处成庄村三组(E)

8

经营范围

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金属门窗制作、安装、销售,新型节能门窗及新型幕墙材料的研发。

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杨猛

457.2万元

90%

2

张凤

50.8万元

10%

(二)弘扬公司重整资产及负债情况

1.重整资产情况

根据基准日为2024年9月的弘扬公司资产包括所持有的动产、不动产类资产等。弘扬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室外附属设施等资产。根据盐城市金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5日出具的《评估报告》(盐金地房估字【2024】第G-029号),弘扬公司2024年927日资产市场价值为1485.94万元。

1)房屋建筑物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所在层/总层数

测绘面积(㎡)

评估价值(万元)

1

门卫室

混合

1/1

62.33

7.83

2

办公生产楼

钢混

1-3/3

1748.22

244.4

3

1#厂房

钢混

1/1

3878.49

600.39

合计

 

 

5689.04

852.62

2)土地使用权

序号

土地坐落

土地使用权证号

类型/用途

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面积(㎡)

评估价值(万元)

1

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办事处成庄村三组

2015028000544

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2065/7/13

9419

548.19

3)室外附属物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评估价值(元)

备注

1

自动伸缩门

m

12.5

12500

 

2

门洞

m

8

4800

 

3

欧式变电站

1

350000

125KVA

4

铁艺围墙

m

91.32

16437

 

5

铁门

12

1800

 

6

铁栅栏围墙

m

71.71

8605

h1.6

7

活动房

112.2

33660

 

8

花池

m

427.2

34176

 

9

水泥地坪

3244.49

389339

 

合计

 

 

851317

 

2.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3日,管理人共收到 31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总金额为35778948.56元,另有职工债权1168503.64元。弘扬公司的破产债权金额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弘扬公司的继续运营并实现重整价值,实现资产价值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最大化,整体化解债务、有效整合资源,最终打造资本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具备与弘扬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实力;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符合上述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弘扬公司的意向投资人招募。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2017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意向书及附属材料(提交材料说明详见下文)。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弘扬公司及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保证金应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16050000001379550

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附上保证金缴纳凭证。

4.邮寄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府西路1号华邦西厦A603室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

5.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5366482897。

(二)审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且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弘扬公司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补充材料齐备的,管理人将在收到补充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人进行书面通知。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720日前提交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支付时间、经营方案等。

若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中的投资金额报价低于11887520元则为无效报价。

六、《重整投资方案》评审、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如仅有一位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则直接确定该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以出价最高的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若出现同等出价情况,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进行评选或者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最终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其中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正式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4、意向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七、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或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放  弃参与投资,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进行通知,并于发生上述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等额的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投资履约保证金可以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八、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确认函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书面投资协议将依据招募公告及其他相关重整投资文件签订);该意向投资人如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参与弘扬公司重整的资格,并重新选定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如存在不实陈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与竞投等任何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且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的全部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因上述行为造成弘扬公司损失,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向该意向投资人主张赔偿。

重整意向书提交说明

拟参与弘扬公司重整投资的任何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需向弘扬公司及管理人以邮寄方式提交重整意向书(原件)一式份及相关附件,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弘扬公司及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2、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或基于全体债权人利益考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3、管理人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的监督。

4、意向投资人一经提交资料报名,视为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同于意向投资人的行为。

特此公告!

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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