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1 公 开 人: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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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杰 联系方式: 13707721658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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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2021年12月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矿建集团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于2022年3月9日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矿建集团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为尽最大努力挽救矿建集团公司,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2022424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广西福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福地投资公司”)中标成为矿建集团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8月3日矿建集团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福地投资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4日矿建集团公司矿建集团公司管理人与福地投资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2022年11月2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矿建集团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矿建集团公司重整程序福地投资公司未能在《重整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最后期限内将重整投资款支付到位,现矿建集团公司已依约单方解除原重整投资协议书,并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公告须知

1、本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平等适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重整投资人应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规则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本公告中所列明的矿建集团公司概况为管理人目前调查获知的情况,并不构成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4、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矿建集团公司概况

1、矿建集团公司于1975年12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蔚,住所地为柳州市柳邕路364号,股东为广西垚福贸易有限公司(占股62.55%)及其他十二名法人、自然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6046260。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投资置业(凭有效的资质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钢结构、非标准件制造与安装;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及钨、锡、锑)、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厂房、场地、房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租赁;锡、铜、鉬、铅锌、黄金、铁矿采选、销售(凭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

2、矿建集团公司的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等18个工程施工资质2个安全许可证。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在报名后向管理人查询各项资质到期日及延续情况。

3、资产评估情况:管理人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矿建集团公司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目前已经完成评估。

4、负债及审计情况:管理人已经委托审计机构对矿建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已经完成审计。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报名方式

1、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意参与矿建集团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的证明材料和说明材料;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具体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包括: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

2)向管理人递交意向重整投资承诺函,内容必须包括:①对于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的保证;②承诺无条件接受遴选结果;③承诺在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后以不低于其所提交投标方案的条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执行④承诺若提交材料不真实或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单方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拒不完整履行重整计划时,同意管理人将已交付的保证金全部没收作为债务人财产进行分配处置

3、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621下午18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大厦A座十层;邮政编码:545006;

3)联系人:吴啸虎律师,18977282727。

四、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矿建集团公司的评估报告、债权申报和审查(复核)结论、纳税情况等明细资料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重整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尽职调查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

2)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调保证金为200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尽调保证金汇入管理人的银行账户。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未缴纳尽调保证金,但愿意参与矿建集团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且符合规定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可继续按本招募公告的规定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未缴纳尽调保证金视为该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对矿建集团公司尽调并同意按矿建集团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户名: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账号:660000016447000016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投资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招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2、重整投资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拟对矿建集团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1)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矿建集团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为500万元(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重整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 202462118时前将重整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达管理人账户时间为准)。

未按规定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户名: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账号:660000016447000016

2)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中标(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收到管理人出具的重整投资人确认函)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详见附件1)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如投资人未按期支付尾款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重整模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重整需遵守如下重整模式:1、重整模式为存续式重整,投资人收购矿建公司100%股权的同时获得矿建公司名下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资质证书,矿建公司其他的土地、房产、对外投资、应收账款等全部剩余资产不纳入本次重整范围,由管理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变价处置后全部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有)、清偿各类破产债权;2、矿建公司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资质正在申请延续,是否申请成功尚不确定2024年5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拟准予许可”矿建公司继续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管理人向相关专业机构咨询,确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资质的价值约占矿建公司全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资质证书总价值的24%(其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价值权重占比分别为23.7%;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的价值权重占比为0.316%)。重整投资人若竞标成功的,前期只需支付重整投资款总额的76%,剩余24%的重整投资款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资质申请延续成功后15日内再支付,若资质申请延续不成功,则资质对应的重整投资款可不支付。3、投资人收购矿建公司100%股权(及全部经营资质)的出价不能低于1500万元,前期占比76%的投资款的支付期限不能超过2个月。4、因矿建公司原承接的某些项目尚未完工结算,以及某些老项目的未决事项等形成的或有事项,可能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因此,为兼顾重整投资人和广大债权人的利益,重整投资人可以在提交的重整方案中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预留一定比例的重整投资款用于备付税务风险,但预留款项的比例不能高于其重整投资款的50%(含本数),预留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含本数,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预留期限内如果矿建公司其它可用于偿债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所欠税款时,管理人应动用备付款项支付欠税(包括预留期限内已接到税务稽查通知但在预留期限内税务稽查部门尚未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情形),如仍不足,则由重整后的矿建公司自行承担;如果预留期限届满,备付款项仍有剩余的,剩余的款项全部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如有)和破产债权。

六、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原则和开标评标方式

1、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原则上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但在重整方案中做如下承诺的投资人可在遴选过程中获得适当加分:(1)重整投资款高于1500万元的;(2)在重整方案中承诺重整后的矿建公司的经营地址和各项建筑施工资质继续保留在柳州辖区内不少于10年的(从矿建公司重整计划得到法院批准之日起算);(3)重整投资款支付周期短的,亦可获得相应加分;(4)承诺留用矿建公司留守员工的(现有留守人员12人)或承诺在中标后三个月内安置留守人员以外的部分矿建公司员工并签订不少于三年劳动合同的;(5)预留备付税务风险的款项的比例低于其重整投资款的50%的,或预留期限短的

2遴选程序若有一家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且均满足本次招募的要求,则由矿建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依据《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详见附件2)遴选重整投资人,并由管理人组织召开开标会,要求全部符合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参加,同时邀请法院合议庭成员参加会议并对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在遴选中评分最高者中标,排名第二的竞标人为候补投资人

若仅有一家重整投资人符合招募要求的,则直接确定该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521

附件

1、《重整投资协议

2、《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


附件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pdf 下载
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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