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0-05-20 公 开 人: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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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D092240B5E1161180CDFC83D71846FD4 联系方式: 13984903255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6-3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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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久盛能源破管字第4-11

贞丰县人民法院于2020319日作出(2020)黔23251号民事裁定,受理贞丰县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0417日作出(2020)黔23251号决定,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贞丰县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为实现贞丰县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盛能源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久盛能源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利用,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久盛能源公司概况

(一)登记基本信息

久盛能源公司于20090630日经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6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5688435263K,现登记股东为丁元勋,法定代表人丁元勋,营业期限为20090601日至20340601日,登记经营范围为焦炭生产销售、电能开发及销售(仅供筹建,需取得前置审批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久盛能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久盛能源公司已取得位于贵州省贞丰县龙场镇龙场村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贞国有(2013)第001243号,面积24409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2013719日至2061329日止,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项目建设情况

久盛能源公司主要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为100万吨/年焦炭、3×15MW余热发电工程,该项目采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清洁型热回收捣固式炼焦炉进行炼焦,配套余热发电、废气脱硫、原煤洗选。该项目位于贞丰县龙场镇龙场村龙场组(位于贞丰县龙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范围内)。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久盛能源公司该项目顺利投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为131977.86万元,项目年均利润总额为22523.17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16892.38万元。

久盛能源公司100万吨/年焦炭、3×15MW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已取得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已取得贵州省水利厅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已取得贵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已取得贞丰县公安消防大队同意选址意见,已取得贞丰县供电局同意发电上网的批复,已取得贞丰县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批复,已取得贞丰县水利局取水方案的批复,已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批复意见等前期手续。

2011年,项目已建成65万吨/年焦炭及2×15MW余热发电一期生产线,“五通一平”及办公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宿舍楼、食堂、运动场、磅房)等已建成。201134日,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复同意65万吨/年焦炭一期生产线投入试生产。20123月,取得贵州电网公司接入系统设计审查的意见。20129月,久盛能源公司与贵州电网公司签订《贵州电网电厂并网协议书》。201311月,取得贞丰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贵州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20131112日至20141111日)。

201510月,久盛能源公司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的65万吨/年焦炭及2×15MW余热发电项目因故停产至今。

3、项目政策优势

20111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十二五”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将该项目列为贵州省“十二五”化工产业重点建设项目。

2013528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黔发改投资【20131368号《关于下达贵州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明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13891号文,贞丰县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5MW余热发电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土建、设备安装。

二、久盛能源公司企业优势

1、贞丰县煤炭资源丰富,年产原煤近300万吨,加之黔西南州境内无正常生产的焦炭产业,但黔西南州范围内铁合金厂数家,焦炭需求缺口较大。

2、久盛能源公司停产后,启动久盛能源资产重组已列入贞丰县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贞丰县久盛能源煤焦电合作项目已列入2019年贞丰县招商引资项目。贞丰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陪同投资人考察洽谈久盛能源公司项目重组事宜。

3、意向投资人投资后,享受贞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招募原则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贞丰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面向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

2、本次招募仅是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是最终投资人及投资方案的确定。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

3)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久盛能源公司进行重整投资;

4)拥有与久盛能源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1)、(2)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3)、(4)项条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资企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法人报名的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报名的应由个人签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2020620止,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龙场镇龙场村久盛能源公司办公楼一楼管理人办公室。

3)意向投资人也可以将报名资料通过邮件附件的形式传入管理人邮箱(jsnygsglr@163.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开展尽职调查前,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3、资格审查通过,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3000万元。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经营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管理人在贞丰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投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情况对入围《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2、中标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在重整计划草案通过贞丰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重整投资人应至少将首期投资款全额支付给管理人(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贞丰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无息退回已支付投资款。

五、特别说明

1、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进行监督。

2、本公告涉及的久盛能源公司资产情况介绍,仅作参考,不作为管理人对项目现状的承诺和保证。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3、如出现影响久盛能源公司破产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4、已报名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的投资人,基于对久盛能源公司的深入了解后不愿意继续投资的,可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随时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投资意向的请求,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十日内无息退还已交纳意向保证金。

5、本公告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贞丰县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前持续有效。本公告由管理人进行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正彦  律师,  联系电话:13984903255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龙场镇龙场村久盛能源公司办公楼一楼管理人办公室。

诚挚欢迎社会各方人士前来考察洽谈,参与久盛能源公司投资。

特此公告

 

 

贞丰县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0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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