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9-04 公 开 人:安徽中福毛纺制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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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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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福毛纺制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安徽中福毛纺制帽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4年9月5日,颍上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中福毛纺制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中福毛纺制帽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福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为加快破产进程,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中福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 2026 9 20 日。

2、会议形式:书面形式召开,管理人将通过短信、微信、EMS邮寄的方式发送会议资料,会议资料将按照各位债权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寄送,管理人不再组织现场会议或线上网络会议。

3、会议主要内容为:核查债权。

4、会议资料于 2026 9 15 日前(含当日)邮寄给各债权人,经过三个工作日即视为各债权人已收到该会议资料,中福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自此启动。各债权人通过书面审查会议资料的方式参会。

会议注意事项:

1、请债权人认真阅读管理人书面送达的会议资料;

2、债权人的送达地址,以各债权人债权申报时确认的信息为准,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如未通知,即视为送达地址未发生变动。债权人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拒绝签收,导致会议资料未能被债权人实际接收的,会议资料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若债权人对本次核查的债权有异议,请提交书面异议,并于2026年9月21日下午5时前将书面异议原件以EMS(邮政)快递方式(不接受到付)送达至管理人,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根据案件进程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

管理人收件地址:收件人:安徽中福毛纺制帽公司管理人;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东方花苑310室,电话:17856943732。

特别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期间(20269月2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仍然不服的,异议人应当自债权核查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异议期间未有人对债权提出异议或异议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的,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

特此通知。

 

安徽中福毛纺制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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