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告知书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1-08-26 公 开 人: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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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告知书

                                                             (2021)万佳和破管字第25

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各位债权人/代理人

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截止至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日期止,共有592位业主债权人(商铺/住宅购房人)及102位其他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共计694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合计2,640,273,134.08 元。

管理人在接收债权申报资料后,依据《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万佳和公司内部财务数据进行逐一审核:1、提请核查的债权:本次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的业主债权为577户,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业主债权金额共计47,397,902.81 元其他债权为83户,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其他债权金额共计1,086,638,782.95元上述提请核查债权合计660户,债权金额合计1,134,036,685.76元。管理人根据债权的申报、审查情况,分别编制了《业主初审债权表、《其他债权人初审债权表》,具体详见附表2、不予确认的债权:因部分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确认其债权或已过诉讼时效等原因,本次共不予确认22户债权申报人的债权,不予确认申报债权金额合计680,728,311.20元,具体详见管理人编制的《不予确认债权表》。3、待定债权:因部分债权申报人申报的债权属于诉讼未决或尚待补充证据等情况,本次将该等债权暂时列为待定。待定债权共14笔(含肖治朋申报的1笔诉讼未决债权),待定债权总额为487,708,645.55 元。具体详见管理人编制的《待定债权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将《业主初审债权表、《其他债权人初审债权表》、《不予确认债权表》提交给债权人会议核查本次债权核查期为10天,若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查的债权有异议的,应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对债权表记载债权金额及性质没有异议

  特此告知。 

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月二十五


附件

待定债权表(1).pdf 下载
初审债权表(万佳和)(1)(1).xls 下载
万佳和,业主初审债权表.pdf 下载
不予确认债权表(1).pdf 下载
其他债权人初审债权表(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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