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山东省嘉祥购物中心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山东省嘉祥购物中心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0-31 公 开 人: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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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1-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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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2024嘉购破管字第12

债权人:

山东省嘉祥购物中心(以下简称购物中心)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419日向嘉祥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嘉祥县人民法院于2024115日作出(2024)鲁082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购物中心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131日作出(2024)鲁0829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担任购物中心管理人。

现经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251115930分嘉祥银座佳悦酒店4楼嘉祥厅(嘉祥县机场路6号)召开购物中心破产清算一案第次债权人会议,就购物中心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请你公司/你准时参加。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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