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务本生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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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8-18 公 开 人:河南务本生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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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8 月15 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务本生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理。2025 年8 月18 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指定河南神 龙剑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吴玉沛。河南务本生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 年9 月18 日前,向河南务本生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徐律师;联系电话:1346022753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务本生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务本生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0月9日15时在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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