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次)

关于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次)

公开时间:2024-10-16 公 开 人: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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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2024)粤01破申2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锻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2024)粤01破23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为铸锻公司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于2024年10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铸锻公司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职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

管理人联系人:程欣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65楼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zhuduan2024@126.com


附件

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职工清单(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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