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2-10-10 公 开 人: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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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11-1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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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闽0602破2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市德马科智能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15日裁定受理福建鑫盛源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将案件指定交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22年10月9日指定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为鑫盛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鑫盛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 11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B1603号;联系人:金冰蕾17816725534,谢佳宜 18859274986),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鑫盛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830分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415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1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可通过邮寄、当面递交等方式申报债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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