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帅鹏物流有限公司(2024)粤0308强清1号公告

深圳市帅鹏物流有限公司(2024)粤0308强清1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1 公 开 人:深圳市帅鹏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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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24)粤0308强清1号

本院根据王改层的申请,于2023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申请人王改层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帅鹏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赵高明申请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2024)粤0308强清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帅鹏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王振华担任清算组负责人。深圳市帅鹏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该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王振华13420984262,潘鑫辉13828761673,债权申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19号华润置地大厦D座19楼),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深圳市帅鹏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职工债权登记表.doc 下载
债权申报指南.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自然人).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法人、其他组织).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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