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 二次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 二次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9 公 开 人:江西宣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36次
联系人: 余浪 联系方式: 150835167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13 16:04
  • 打印

江西宣佳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二次招募公告

 

江西宣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宣佳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推动破产重整工作,维护宣佳公司项目运营价值,促成项目盘活,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募宣佳公司重整投资人。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宣佳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宣佳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6日,经多次变更,目前情况:迁入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91087102957R,股东为罗平(占股比例80%)、罗振涛(占股比例20%),住所地:九江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柘林湖宾馆,法定代表人:罗平。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不含自营酒店业务);农、林项目开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产概况

1.不动产

宣佳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4项,证载面积合计84395平方米,已建设房产13栋681套,未售房产459套。(未售房产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的网签备案数据核算,项目还存在已付/已签未备案及其他以房抵债等特殊情形,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进行调整;具体土地使用权数据需要根据政策调整,最终数据以调整后的为准)

另,为筹集项目复工续建资金,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西海壹号项目商业街X2及X3栋在建工程、地下负一层及通道的财产处置变价方案》,已以拍卖形式处置了商业街X2X3栋地下一层及通道,该资产不在招募资产范畴内。

2.办公设备、林权及生物性资产等

宣佳公司售楼部有办公用品,包括电脑、办公家具等,闲置时间长,具体品名、数量及评估价值以评估报告为准。

3.应收账款

宣佳公司财务账面显示存在应收账款,但因材料不全,无法确认其真实性,管理人无法保证能否收回及收回数额。

说明:项目正在复工续建过程中,上述不动产最终评估值需待项目竣备后评估确定,重整对价亦需相应调整。

(三)负债概况

1.已申报核查债权情况

截止目前已申报债权金额3.81亿余元,管理人审查认定2.64亿余元,其中认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债权金额约1.18亿元,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债权金额3154万元。待定的申报债权金额1000余万元。以上债权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

2.未申报债权情况 

管理人已经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通过公告方式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接受了债权人的申报,但不排除有潜在债权人遗漏申报的可能性。

3.职工债权

    经管理人核查,拖欠职工债权104万元。

4.项目续建共益债务

项目于2025年4月复工续建,现尚在建设中,持续产生续建工程款债权及其他相关债权,属于重整程序中的共益债务,支付来源为资产拍卖款及部分房屋抵工程款,具体债权金额以项目竣备结算为准。

(四)其他

    管理人将持续调查宣佳公司资产,若发现符合破产财产范围的资产将依法纳入重整范围。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或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完成本项目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证明。

2.重整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在同行业中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团队和营销团队优先。

4.重整投资人应承担商品房开发配套义务。对已售房屋应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和附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工程维护、办理按揭手续、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最少有一名成员应符合招募相应条件要求,书面说明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与项目同类经营经验(含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房产营销)的投资联合体优先。

6.投资人(含联合投资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须对投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重整投资人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9月13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锦江路商联中心B2写字楼;

联系人何律师、叶律师;

联系电话:1807900623315180608522。

(三)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宣佳公司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的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信息),联合体应提交各成员主体相应情况介绍及材料。

3.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即2022-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分别说明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如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可补充提交股东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说明。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证书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宣佳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配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8.书面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并自愿履行保密义务。另出具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四)尽调事项

意向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后若需进行尽调调查,意向投资人出具保密承诺书后,可向管理人申请对宣佳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随后安排进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对尽职调查费用、结果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尽调工作应于2025年9月20日前完成。

(五)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意向投资人拟报名宣佳公司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2.最终入选且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将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初步要求为1000万元);未获得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评审会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返至原账户。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1.《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重整(交易)形式;②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支付期限等);③经营管理方案:续建工程施工(若有)或空地开发建设方案及项目运营方案或销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续建资金来源、工程管理、销售进度、交房办证期限承诺、工程施工计划、竣工验收交付计划、运营招商方案、运营管理方案、销售计划、销售(回款)激励机制等);④购房户权益保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已售房屋配套设施续建、办理按揭手续、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不动产证等);⑤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以确保重整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拟报名重整投资人应于2025年9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初稿)》。

五、具体评审流程

管理人将拟定评审方案和评审规则,在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武宁县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所附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投资人投资实力、项目经验、履约保障、对价支付、偿债方案、地产开发、工程续建/建设计划、房屋销售方案、购房户权益保护方案等因素,根据得分高低,遴选确定宣佳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排名。

管理人根据评审结果向排名第一的意向投资人发送《中选资格确认书》和《重整投资协议》,若排名第一无法最终洽谈成功则顺位与第二位洽谈,以此类推。

六、其他须知事项

1.管理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2.特别说明:

①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②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③本招募公告不构成对投资宣佳公司的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④本公告有关宣佳公司的相关情况介绍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⑤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⑥管理人接受投资人的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等的登记,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的认可和评价,不视为接受投资人对宣佳公司进行重整。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江西宣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宣佳重整投资人二次招募公告-盖章版.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