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08 公 开 人: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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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石律师 联系方式: 1803951889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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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升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飞专汽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新飞专汽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飞专汽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法定代表人:刘煜,注册资本:11,382.807万元,住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一街33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河南新翔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新飞专汽公司100%股权。

        (二)公司历程

新飞专汽公司地处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拥有国内外最先进的专用车制造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10000台。近年来,冷藏车、爆材车、旅居车系列产销量稳居行业前列。公司具备CCC认证、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级BM资格认定,已通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是行业内资质齐全的军、民产品配套单位。公司先后荣获了“中国最可信赖的物流装备提供商”、“最受食品物流企业欢迎的物流装备提供商”、“改革开放40年中国专用汽车卓越企业”等殊荣。

(三)破产受理情况

2025年7月3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劳动路支行申请,裁定对新飞专汽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5年9月12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新飞专汽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026年7月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新飞专汽公司进行重整。

(四)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25年7月31日审计基准日,新飞专汽公司的资产总额133,733,983.57元,负债总额200,362,370.43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6,628,386.86,其中:实收资本113,828,070.00元,未分配利润-197,410,830.91元,资产负债率为 149.82%。

二、招募目的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有效盘活新飞专汽公司名下资产,管理人拟招募重整投资人对新飞专汽公司进行重整,如有意向投资人愿意参与新飞专汽公司重整,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意向和投资方案,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意向投资人可采用拟定的投资方案,参与新飞专汽公司的重整,以实现公司资产运营价值最大化。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新飞专汽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3.本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

4.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或撤回公告,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本招募计划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本案债权人亦可报名参与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二)招募资格条件

1.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外资企业或有外资参股的企业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确定报名资格。

2.招募的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高管人员无限高和失信。

3.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各意向投资人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同时,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主体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5.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投资意向书》,并缴纳保证金500万元。

6.意向投资人具有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1)企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的;

(2)企业为从事汽车相关行业的制造业;

(3)具有国家级专精特新的企业;

(4)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

(5)有过与国企合作背景。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有意参与重整的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装订并密封后,现场或邮寄至管理人处。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6楼606室;

联系人:石律师;联系电话:180 3951 8897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已向管理人账户缴纳500万元保证金的凭证或证明(具体收款账户可与管理人联系)。

(2)投资意向书(一式三份),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报价及付款周期、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符合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授权委托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投资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投资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文件原件。

(6)资金实力证明文件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遴选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

(三)后续及其他

1.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双方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2.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并经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按照协议和重整计划草案的约定执行;

3.如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或法院未批准的,本招募计划不再执行,管理人将保证金无息返还。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重整涉及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管理人不作任何保证,风险与责任由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对本次重整招募不做任何担保或陈述,管理人向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不能被视为任何担保和陈述。

(四)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之一发送相关文书,除非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上述信息,否则,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之一发出相关文件即视为送达。如果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不确切或有误,亦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将由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7月7日                

附件

1-1新飞专汽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告文本).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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