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的作废公告

关于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的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0-10-28 公 开 人:陕西新思维投资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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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2020)陕01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7月10日作出(2020)陕01破申12号之二决定书,指定陕西新思维投资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维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全面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由于中航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下落不明,管理人尚未完成公章、营业执照等资料的接管。为避免中航公司及各债权人权益受损,管理人在西安市中院的批准下对前述中航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在三秦都市报上进行登报作废。具体公告内容为:“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编码6101030017737)、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系用代码91610000671525596H)丢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以上公告内容刊载于2020年10月21日刊发的三秦都市报A3和A6版中间的“西安企业声明、公告”板块。

特此公告。



                                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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