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华宝玻管厂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会情况和表决结果通知

宝应县华宝玻管厂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会情况和表决结果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宝应县华宝玻管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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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华宝玻管厂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会情况和表决结果通知     

20251023破3号-管007-1

2025326,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泰州市拓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宝应县华宝玻管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1日依法指定江苏禾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宝应县华宝玻管厂的管理人。

经人民法院召集,2025年5月14日上午10时在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五号法庭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一、到会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1户债权人出席,债权总额为11,119,282.83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1,119,282.83元。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户,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二、表决结果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案具体情况拟定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和《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提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1张,收回1张,其中:同意1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1张,收回1张,其中:同意1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3.《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1张,收回1张,其中:同意1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通过。

4.《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管理人发出表决票1张,收回1张,其中:同意1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表决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做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宝应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管理人联系方式: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中路438号8楼,江苏禾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15371253675。

特此通知

宝应县华宝玻管厂管理人

 

二〇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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