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爱康鼎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无争议债权裁定的公示

关于北京爱康鼎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无争议债权裁定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北京爱康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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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爱康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爱康鼎、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18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爱康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年10月24日,北京爱康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形式召开,管理人向债权人作了提请核查债权的报告并将编制好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日,管理人将债权表送达了债务人,要求债务人进行核查。在异议期内,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未对债权表提出异议。

2023年10月19日2024年9月23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分三次公示了北京爱康鼎职工债权清册。2024年11月18日,管理人将职工债权审查结果告知书送达债务人。在异议期内,职工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未对职工债权清册记载的债权提出异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日与2024年12月2日分别作出(2023)京01破279号、(2023)京01破27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古月文轩(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等4位债权人与冷鹏等107位职工债权人的债权为无争议债权(详见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示。

附:

1、2023)京01破279号民事裁定书

2、2023)京01破27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北京爱康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年 12 5 

 


附件

(2023)京01破279号之二.pdf 下载
(2023)京01破279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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