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外贸江岸货场联营公司清算组接管公告

武汉外贸江岸货场联营公司清算组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29 公 开 人:武汉外贸江岸货场联营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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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外贸江岸货场联营公司清算组

接管公告

2023江岸货场强清字第5

 

武汉外贸江岸货场联营公司股东、主要人员: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5日作出(2023)鄂0102清13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外贸江岸货场联营公司(以下简称江岸货场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鄂0102强清12决定书,指定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清算组履行清理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等职责。现通知江岸货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资料管理人员等,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清算组(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1号楼37层;联系人:刘颖君、饶艳;联系方式:027-83928788)移交财产、印章、证照、账册、文书等资料。因客观原因需要延迟提交的须提前向清算组释明原因,应移交的资料或凭证遗失的,须出具遗失申明或配合清算组补办。因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强制清算工作无法进行江岸货场公司财产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在法院受理江岸货场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后江岸货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做出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清偿债务、放弃/转让资产、提供担保、对外出具文书等,因实施上述行为造成江岸货场公司财产减少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武汉外贸江岸货场联营公司清算组

                      十二二十

 

 


附件

【江岸货场】5号文:接管报告(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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