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22 公 开 人: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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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湘乡市人民法院202427日作出(2024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49作出20240381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职,现就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告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527日前向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方式

(一)现场申报。债权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债权申报相关材料现场至管理人处申报。管理人现场受理债权申报地点:湘乡市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3号(原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慧律师(电话18173217517)、周宇婷律师(电话15775235604

(二)邮寄申报。自行打印并填写债权申报相关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处,在邮寄时请备注邮件信息为XXX个人/单位债权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福兴中路盘龙名府君泽府3栋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收件人及收件人联系方式:胡慧律师(电话18173217517)、周宇婷律师(电话15775235604)】

债权申报的文件清单及样本见附件,申报债权提交资料请注意阅读附件二“债权申报须知”。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湘乡市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附件一:湘乡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湘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2024)湘03811-1号民事决定书

附件二:债权申报须知

附件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附件四:债权申报表

附件五:债权人接受清偿银行账户、文件通知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件

附件3:债权申报清单.pdf 下载
附件4: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附件5:债权人接受清偿银行账户、文件通知及送达地址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1:农之源破产裁定、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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