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07 公 开 人: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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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218日作出(2024)粤01清申7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的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广发印务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16日指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负责人:陈莹),负责广发印务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案号:(2025)粤01强清5号)。

 

本清算组依法负责广发印务公司的债权登记、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发印务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广发印务公司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十(10)日内向本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本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广发印务公司清算义务人(广发印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该配合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证照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上述清算义务人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无法进行强制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相应义务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O二五年一月七日

 

 

清算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大厦39390110-12室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邮编:510623   

联系人:陈律师:13609774846 ;黄律师:1371122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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