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2-10-10 公 开 人: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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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7日作出2022)湘0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工集团)破产清算案,并于2022年4月27日作出(2022)湘01破124-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建工集团管理人。

为方便各位债权人依法有序参与本次债权人会议,顺利推进会议进程,特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22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召开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召开方式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请各位债权人提前下载“ME行业版”APP(下载地址:https://gome.jdcloud.com/XpY2hhz2LL),届时将通过此APP进行参会、签到、投票等,具体事项管理人另行通知。

各位债权人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手机参会,在会议召开前务必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位债权人按照会议要求准时参会。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上述资料在申报债权时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

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成律师18528251461、1378625505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韭菜园路231号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特此公告。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4.2会议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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