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

公开时间:2025-04-15 公 开 人:上海大沧海新闵(安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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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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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 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具体地点将另行确定并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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