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盛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选定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山东盛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选定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山东盛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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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7日作出(2026)鲁07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盛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交由安丘市人民法院审理。安丘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9日作出(2026)鲁0784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破产重整工作需要,安丘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24日在管理人、法院监察室、承办法庭及相关机构委托专人监督见证下,采取公开摇号、随机选定方式,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中确定: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崂山分所为本项目中选审计机构,山东正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备选审计机构;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选评估机构,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备选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山东盛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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