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5 公 开 人:宁波康拜恩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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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

 

 2024)浙 0282  26 

2024  7  17 日,本院根据慈溪市嘉盛电器有限公司申请, 裁定受理宁波康拜恩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破产管理人。宁波康拜恩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 A  7 楼,联系人:叶蓓,13357153069),债权申报期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  9  6 日止。债权人申报债权 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申报将依法处置。 宁波康拜恩电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破产清算期间,有关宁波康拜恩电器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 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该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该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或处置。 波康拜恩电器有限公司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并提交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以及相关印章。宁波康拜恩电器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  9  19 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机关第十审判庭召开(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 60 号慈溪市人民法院B 楼三楼)

 

 

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徐文源法官 电话:0574-63912613

通信地址: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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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0282破26号康拜恩清算案一债会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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