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0-08-03 公 开 人:新乡市豫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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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书

 

2019625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乡市豫北大厦的破产清算申请;作出(2019)豫077号决定书,指定新乡市豫北大厦清算组为管理人。

现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20818日上午九时在新乡市豫北大厦(新乡市平原路81号)5楼会议室,召开新乡市豫北大厦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你公司/你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通知。

新乡市豫北大厦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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