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表决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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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12-11 公 开 人: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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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表决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通知

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经投票表决,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出资人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担保债权组未通普通债权组表决人数通过表决权额未达到法定比例导致表决未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

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

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二债会后,在法院监督指导下管理人与未通过重整计划的

债权人进行了协商,为推动盛源公司重整程序,现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对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进行第二次表决。本次参与表决的主体为针对《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一次表决中未

表决通过的表决组中未投同意票(即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债权人。

    请上述各债权人准时参加,逾期未到的,视为拒绝表决。届时,管理人将报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特别提示:

    1.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律师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每家债权人出席人员不得超过2人;

    3.由于目前属于疫情防控时期,各参会人员务必在会议召开前十四天内没有到

过疫情中高风险区,也没有接触过新冠病人(含疑似病例)。各参会人员必须全程

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出示健康码、会场间隔就坐,会议期间如有体温超37.3

度的将汇报相关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唐心15653795759,杜中鹏15666576077。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万丽富德广场413室。

    特此通知。

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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