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垫付相关费用的公告

关于是否垫付相关费用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30 公 开 人:太和县鑫宇雨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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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垫付相关费用议案

太和县鑫宇雨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管理人根据执行职务工作开展进度,可能产生以下大额费用,现就相关费用的预算与垫付问题向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进行公告:

一、审计费用

管理人2023年11月22日从太和县德诚信息咨询公司接管到鑫宇公司部分财务资料,主要是2017-2020年度公司的部分会计凭证,但是月份不全。还有一些2017年、2019年的账本和申报表(上面没有公章)。财务资料并不完全,管理人向阜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安徽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正诚会计师事务所咨询,财务审计费用需5万元左右,目前没有此笔资金的开支。如若进行审计,需由有意愿垫付的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分担垫付,如有垫付意愿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二、诉讼费用

(一)鑫宇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为户艳峰(占股50%)、郑金萍(占股50%),原股东为户山峰(占股50%)、户艳峰(占股50%)。工商档案中的验资报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已实缴到位,但管理人从建设银行调取的出资账户银行流水显示,100万元资本在2013年3月18日实缴后,在2013年3月21日有多笔、多次转账转出至第三人李然、陈立东二人账户,累计金额为100万元整。因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相应的会计凭证,从目前可供掌握的资料来看,出资人户山峰、户艳峰有抽逃出资的嫌疑,股东郑金萍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嫌疑,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追收抽逃出资,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否能追偿成功,需根据后期所提供证据,由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确定。如若起诉,本案受理费约13800元,如进行保全,申请费约5000元,保单保函费用约1000元-3000元,上述费用共计约19800元-21800元,以实际花费为准。如有愿意对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垫付费用,费用支出由同意垫付费用的债权人分担(特别说明:如无人同意垫付费用,视为不要求管理人追偿)。(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法律规定及指导意见宇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户艳峰、监事郑金萍、原公司监事户山峰不配合清算的行为导致公司财产状况不明,致使无法清算并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诉讼,向其主张民事赔偿求上述人员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并将因此获得的赔偿归入债务人财产。是否能追偿成功,需根据后期所提供证据,由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确定。如若提起诉讼,以本案管理人现确认债权总额1092932.60元为基数,本案受理费约14636.39元,如进行保全,申请费约5000元,保单保函费用约1093元-3279元,上述费用共计20729.39元-22915.39元,以实际花费为准。如有愿意对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垫付费用,费用支出由同意垫付费用的债权人分担(特别说明:如无人同意垫付费用,视为不要求管理人追偿)。

三、有关责任人债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第一次债权人,户艳峰名下执行案件未履行金额657994.00元、郑金萍名下执行案件未履行金额547284.00元、户山峰名下执行案件未履行金额1317000.00元,管理人认为上述人员履行能力,以上均为公开信息,管理人整理后供各位债权人参考

有垫付意愿的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3日内联系管理人

特此公告

太和县鑫宇雨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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