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福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通知函-黄冠教育

广州福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通知函-黄冠教育

公开时间:2021-09-02 公 开 人:广州福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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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2021)福鸿破管字第14-3

广州市黄冠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628日作出(2021)粤01破申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广州福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鸿投资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于2021713日作出(2021)粤01201号决定书,指定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福鸿投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福鸿投资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作为福鸿投资公司的出资人,贵方可能占有及/或管理福鸿投资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同时,贵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认缴方式为货币出资,应于201948日前缴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管理人现请贵方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对福鸿投资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请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移交/交付你所占有及/或管理的福鸿投资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实缴出资证明等资料。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实缴出资证明等资料应交至管理人指定的地点: 广州市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26楼。管理人联系人:温苑铃,联系电话:020-28311370

    若贵方对本通知书项下要求移交/交付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实缴出资证明等资料的有无或者移交/交付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实缴出资证明等资料的种类、范围等持有异议,可以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以便管理人核对查实。

    特此通知。

 

广州福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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