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教学设备二厂强制清算

安化县教学设备二厂强制清算

公开时间:2025-10-16 公 开 人:湖南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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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化县教学设备二厂的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鹏达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案清算人,现清算人就该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请安化县教学设备二厂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申报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安化县教学设备二厂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安化县教学设备二厂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人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

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朝阳街道江海路148号3楼301

联系人:杨伶凤  15399720583

   特此公告!

 

             湖南鹏达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

安化县教学设备二厂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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