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湖北华海船舶重工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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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出资人: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浙江向洋船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1月7日作出(2023)鄂11破申16号之三裁定书,一、裁定终结湖北华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二、受理浙江向洋船务有限公司湖北华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5年11月11日作出(2025)鄂11破3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华海船舶重工预重整清算小组工作专班担任湖北华海船舶重工公司管理人,程志文为管理人负责人

湖北华海船舶重工公司管理人已经于2025年11月17日完成《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工作。有需要的华海公司各债权人、投资人、出资人等利益相关人或利害关系人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提供《重整计划草案》文本。

联系人及方式如下:申祝刚 17714411001,詹研15897909715

特此公告!

湖北华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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