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驿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海驿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5 公 开 人:湖南海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705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30 18:00
  • 打印

2022222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南海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926日作出(2022)湘0121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海驿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债务人资产的专用性、特殊性,为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开招募投资人,同时接受各方的监督,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驿公司基本情况

海驿公司成立于2014122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090893702X,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丽。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现代物流产业的投资、管理与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海驿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一)土地情况

海驿公司名下登记有一处土地信息,坐落于长沙县干杉镇干杉社区,土地证号:长国用(2015)第0117号,面积:53338㎡,土地使用期限至2065228日。

(二)地上建筑情况

海驿公司名下的在建工程主要为长沙县干杉镇干杉社区“海驿智能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1#3#4#6#7#仓储配载楼及智能信息大厦服务外包基地,该项目尚未完工及竣工验收,已于2019年停工,现无实际经营。

(三)投资情况

海驿公司对于湖南利驿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

(四)负债情况

截至202329日,已申报债权金额共计4.4亿余元。

三、区位优势

海驿公司选址于长沙东部市场群核心区长沙县干杉镇,雄踞长株潭融城半小时经济圈核心,距黄花机场、武广高铁约6公里,京珠高速、上瑞高速、三环线、长株高速纵横环绕。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若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海驿公司的有关情况,需按招募流程的相关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签署保密承诺函等之后进行,且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确定,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具有可行性的投资方案。

5、本次招募不限行业,但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项目资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意向投资人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6、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中主要投资主体需符合上述全部条件,主要投资主体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主要投资主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7、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13018: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彩色电子扫描版至管理人的联系邮箱。

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再次招募。

(二)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含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与海驿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等)、经营与财务情况(含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3、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投资承诺函(见附件4)、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

4、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

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

5、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6、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联合体介绍文件及承诺函的格式需自拟,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

上述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身份证为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其他材料均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应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竞选资格。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贸环球金融中心61层,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夏律师,联系电话:150 7311 7351;何律师,联系电话:178 7328 0322

(四)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指定的期限之前完成补正。

 (五)尽职调查

待通过初步筛选后,投资人可以向管理人了解海驿公司的债权资料、经营情况等资料。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海驿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需),需要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的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供。

意向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活动、尽职调查活动等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六)反向尽职调查

管理人有权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至确定为投资人前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七)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如拟对海驿公司进行投资的,根据拟投资方式的不同,需进一步缴纳投资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和遴选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湖南海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pdf 下载
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