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1-16 公 开 人: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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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申请人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或债务人)的申请,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7日作出(2024)辽0106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政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2024)辽0106破申5-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加速推进重整程序,管理人决定拟于2026年2月4日召开市政集团破产重整案件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会议形式:网络在线视频会议

2)会议时间:2026年2月4日上午9时30分

3)参会签到时间:2026年2月3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二、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等事宜

三、会议参与方式

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将会在会前上传会议资料,并通过手机短信向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所填写的联系号码发送通知,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查收短信获取会议信息及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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