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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5-23 公 开 人: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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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熊猫破管1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2024)苏01破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熊猫公司”)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并根据(2024)苏01破1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即日起可向管理人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3层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严晓芸,联系电话13605181918; 联系人苗雪,联系电话18705152403; 联系人芮敏,联系电话13815855855; )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特此通知。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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