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担保: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恒实担保: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02-25 公 开 人:福建博雅德弘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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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担保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福建博雅德弘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因《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恒实担保公司二债会普通债权组的表决,经向法院报告后,管理人将不再推进重整工作,并向法院申请宣布恒实担保公司破产。

因本案多数债权人表决程序的需要,恒实担保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3月13日以非现场书面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议题为核查补充申报债权、表决《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将于会议召开之日前,将会议资料及表决票等全套会议材料快递至各债权人原预留的联系地址。请各债权人注意签收并及时依法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02月26日


附件

(2023)恒实破管字3号: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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