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名下已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前一年内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车辆(不带车牌、不带指标)拍卖公告

关于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名下已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前一年内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车辆(不带车牌、不带指标)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07 公 开 人: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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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名下已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前一年内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车辆(不带车牌、不带指标)拍卖公告

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23日10时至2026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户名: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标的物所在地:车辆存放于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祥明路大众驾校总校训练场内。

2、标的物名称: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已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前一年内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车辆(不带车牌、不带指标)(以下简称报废车辆)。

3、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包含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报废车辆41辆,使用性质均为教练,详细情况如附件。

车辆具体情况详见华审评报字(2025)第002号及中联评法字[2026]A-0002号评估报告,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车辆实物现状为准。

标的物评估值为:316,920元。

起拍价:316,920元,保证金:31,692元,增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重要提示: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拍卖标的物存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修卡、发票等文件资料缺失、不齐全的情况,不承诺可以正常使用,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标的物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实物现状和权属现状)。

3、标的物内车辆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喷漆、零部件更换、内饰件更换、随车备胎及工具丢失、重大事故、水淹、火烧、车辆能否正常启动并运行等情况,有意向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亲自了解和查验4S店保养、维修记录及保险公司理赔记录,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4、该标的物内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均已逾期失效,车辆原违章记录、交通罚单、欠缴的车船税、滞纳金、未投、漏投保交强险、逾期检验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罚款、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5、大部分车辆存在查封情况,待车辆成交后,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解查封手续。管理人无法确定车辆证件是否齐全,买受人需实地看样自行判断车辆情况,如后期需要办理解查封手续及补办车辆相关证件,交付手续时间将会延长,请意向竞买人预留充足的交易时间。管理人对车辆转移手续能否办理解查封手续的时间及其他交付时间等问题不作保证。

6、标的物实际外观、质量、品牌、成色、品质以现状为准,上传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不保证其内、外部等零配件完好性及运转情况,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及其附属权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且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等情况;管理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亦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必须到现场实地看样,自行调查核实,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上述及其他未知发生费用及造成的争议、无法收回、过户受限、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根据相关规定,标的物内车辆已达报废标准,竞价成交后的机动车只能拆解,不能上牌或上路行驶,不能年审,无法办理过户,车辆均不带牌拍卖,管理人仅协助买受人办理注销手续。

2、车辆以报废标准展开拍卖处置,成交后须做报废拆解处理,意向竞买人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人不协助办理车辆交付事宜。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对竞买人资质进行查验,若不具有机动车拆解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人竞得,将不予交付该车辆,拍卖款不予退回。竞买人因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管理人无关,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标的物移交完毕后,买受人需将车辆的报废、拆解等相关文件、手续、回执交由管理人处备案。

4、买受人一旦竞买成功,即表明已知晓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显性、隐性瑕疵。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情况为由悔拍、要求管理人退还保证金或要求赔偿。

5、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的交付工作,若提货过程中需要进行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买受人需自行与场地方协商并承担提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买受人须遵守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相关管理规定,相关操作需由持有相关规定持有的操作证、上岗证等专业人员操作,买受人自行组织并对现场情况进行监管,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日内,除标的物尾款及其他相关税、费用外,另行支付与成交价等额的车辆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最高为20万元),用于担保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手续,交付保证金于标的物移交完毕并经管理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至原账户。打款时请备注:车辆交付保证金。买受人未按照本公告内容按期缴纳尾款、税、费、车辆交付保证金等任意一笔费用或未按期做车辆后续手续的,管理人可视为买受人悔拍。

7、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8、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因标的物资产经查证后发现尚存有权属争议的,管理人可予撤销拍卖,竞拍人所支付的费用将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除外),开拍前7日内安排统一看样,具体时间由拍辅机构电话通知,有意者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徐律师13920733311)。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详细咨询标的物在地行政部门对过户的相关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风险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并向法院报备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权人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向网络平台技术部门申报,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优先权顺序并向法院报备,并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总价款为不含税金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按标的物成交价款的14.56%将应以卖方名义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标的物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船税、人工费、拆解费、设备租赁费、运输费、修车费、检验费、交易手续费、保管费、停车费、罚款、滞纳金等各种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管理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管理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开具时间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接受本条款。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大街支行

账  号:   02120101040030943

2、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破产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凡拍卖标的通过京东平台成交的,京东平台将收取买受人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50万元),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用户竞买服务协议》。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破产管理人账户。

2、本标的物破产管理人已委托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全程协助办理标的物咨询、预展看样、后期交割等事务。拍卖成交后,拍卖辅助机构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格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七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账号:281791669831;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拍品交付

1、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相关的报废处置证明交至管理人处归档。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管理人有权按买受人悔拍处理,并有权收回标的物资产,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拍卖标的物权属注销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注销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3、车辆均不带牌拍卖,管理人仅协助买受人办理注销手续。

4、如本次拍卖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徐律师13920733311;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附件

拍卖标的物详情--41辆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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