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8 公 开 人: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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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亚俊 联系方式: 13314935868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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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年9月1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根据刘天笔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下称“路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0月8日指定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为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实现路政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路政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期限为200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注册地址为闽侯县南屿镇旗山工业集中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碧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79636044R,营业范围:公路工程材料、服装生产加工、代购代销;工程机械维修保养、租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纺织面料及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艺美术品、装饰装修材料批发、代购代销;纺织技术研究开发;服装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状况】

路政名下唯一不动产即位于闽侯县南屿镇后山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820平方米,权证号:侯国用(2011)第211346号),地上建筑物合计12栋,分别为:办公大楼1栋,厂房11栋及地下室1处,均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合计102069.09㎡,其中地上96181.43㎡,地下5887.66㎡。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管理人核查,该资产存在以下瑕疵:

1、被属地规划局认定路政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将九号厂房一层改装为餐厅,与规划审批的建筑功能不符;(2)在四号楼东侧的绿化空地上建设变配电房,八号楼东侧的绿化空地上建设铁皮棚和四层的员工生活住房等设备,与规划审批的总平方案不符。

因路政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路政公司整体资产包括厂房和土地被属地综合执法局查封,并被限制转让。

2、路政公司资产还存在以下情况:

1)9号楼、10号楼存在建设偏移红线以及围墙与规划红线不符;(2)2、4、6、8号楼均存在沉降的情况,8号楼较为严重,存在倾斜、倒塌等安全隐患,修复或重建之前不得再行使用;(3)12号楼办公楼尚未建设完成,且毛坯状态,无法组织竣工验收,不符合使用条件。

3、原实际控制人郑志毅在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正在审理中,因此路政公司自成立至2022年4月期间的财务账册、公司合同等资料管理人无法接管,造成租户退租等不良后果。

综上,路政公司资产:1.涉及违规被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查封并被限制转让;2.该项目2栋楼存在超红线,4栋楼存在沉降的情况,存在被政府职能部门责令拆除的风险;3.因财务账册无法全部接管会影响后续经营管理4.因建筑物的瑕疵解决,在建工程尚无法办理权证投资人在报名前应当充分考虑上述风险。

   (三)【主要债务情况】

1、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管理人受理债权申报12户,合计12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共计346,267,965.41元,其中本金238,296,021.84元、利息103,635,490.77元、其他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4336452.80元。

2、管理人审核确认9笔债权,审核确认总金额286,396,491.37元,其中税款债权金额为143,547.23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51,129,511.2元,普通债权金额为127,982,236.2元,劣后债权金额为7,141,196.79元。暂缓认定的债权金额为57,296,937.68元。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信用记录;

2、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投资;

3、重整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

4、重整投资人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24年12月91730前,以管理人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43层01-06单元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

4、联系人:张律师13314935868、许律师17805953980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资意向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一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及资质相关证明以及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业务经验等相关证明;

7、尽调保证金缴纳的银行转账凭证

(三)尽调保证金的缴纳

1、尽调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内内将该尽调保证金全额一次性汇入管理人如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投资人遴选。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开户名: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35050187000700006303

2、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通过评审后,未依约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协议书或签订协议未依约履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3、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评审完成后,自管理人向通过评审的意向投资人出具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无息退还未通过评审的意向投资人的尽调保证金至原汇款账户。

4、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路政公司项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通过评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保证金自动不计利息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当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尽职调查期间为意向投资人通过管理人资格审查日开始至2024年12月14日截止。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12141730前向管理人提交电子和书面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2)重整方式、重整投资款来源、债权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方案及计划等;(3)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并选定一家作为首选重整投资人一家作为备选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及标准,管理人将另行书面通知。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管理人有权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细节等进行沟通磋商,并根据其投资方案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同时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的权利。

四、特别声明

1、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所有债务人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也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评判商业风险,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2、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且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3、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若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招募公告仅用于重整投资人招募,非要约邀请或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得以本项目名义向第三方从事非法融资、预收保证金等行为。

6、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管理人。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洽谈、参与投资。

 

福建路政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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