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05 公 开 人: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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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福源破管字第54

 

会议时间2025年6月3日

会议表决方式:线上投票表决、线下投票表决

本次表决结果公示系对管理人2025年6月3日在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对佳木斯大地粮油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纠纷诉讼是否申请再审事项征询意见》、《关于对李红玉与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是否提起上诉事项征询意见》、《关于是否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佳木斯市龙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占用场地费用事项征询意见》、《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的报告》进行审议和表决。上述议题由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进行了会上线上投票表决,并由钉钉会议群系统统计。同时,本次会议存在未成功签到但实际参会的债权人,管理人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和表决意见,采取通信(线下)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将其计入本次会议统计结果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一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管理人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三日内将表决结果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现管理人将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到会情况统计

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9户,所代表债权总额为91,237,626.23元;实际到会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5户,非现场(线下)表决的债权人1户。以上所代表债权金额为68,952,401.44元,占应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59.32%,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75.57 %。 

二、 统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关于《关于对佳木斯大地粮油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纠纷诉讼是否申请再审事项征询意见》的表决结果

1、表决情况统计:

同意方案的债权人 23 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 65.71%;所代表债权金额为49,749,366.94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54.53%。

不同意方案的债权人 4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 11.43%;所代表债权金额为 12,585,074.48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13.79 %。

弃权方案的债权人 8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22.86%;所代表债权金额为 6,617,960.02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7.25 %。

未签到、未投票所代表债权金额为22,285,224.79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比例为24.43%。

2、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情况统计,管理人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佳木斯大地粮油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纠纷诉讼是否申请再审事项征询意见》予以通过。

四、关于《关于对李红玉与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是否提起上诉事项征询意见》的表决

1、表决情况统计:

同意方案的债权人14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 40 %;所代表债权金额为34,951,351.42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38.31%。

不同意方案的债权人5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4.29%;所代表债权金额为 5,521,208.95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 6.05 %。

弃权方案的债权人 16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 45.71%;所代表债权金额为28,479,841.07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31.22 %。

未签到、未投票所代表债权金额为22,285,224.79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比例为24.43%。

2、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情况统计,管理人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李红玉与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是否提起上诉事项征询意见》未通过。

五、关于《关于是否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佳木斯市龙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占用场地费用事项征询意见》的表决

1、表决情况统计:

同意方案的债权人18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 51.43%;所代表债权金额为44,112,044.24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 48.35%。

不同意方案的债权人 5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4.29%;所代表债权金额为 5,074,038.95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5.56%。

弃权方案的债权人 12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34.29%;所代表债权金额为19,766,318.25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21.66%。

未签到、未投票所代表债权金额为22,285,224.79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比例为24.43%。

2、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情况统计,管理人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是否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佳木斯市龙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占用场地费用事项征询意见》未通过。

六、关于《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的报告》的表决

1、表决情况统计:

同意方案的债权人24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68.57%;所代表债权金额为47,249,425.94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51.79 %。

不同意方案的债权人 1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2.86%;所代表债权金额为3,708,728.62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4.06%。

弃权方案的债权人 10户,占实际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28.57%;所代表债权金额为 17,994,246.88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比例为19.72 %。

未签到、未投票所代表债权金额为22,285,224.79元,占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比例为24.43%。

2、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情况统计,管理人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的报告》予以通过。

以上经表决通过的议题,管理人将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福源米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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