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原管理人印章作废的公告

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原管理人印章作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4 公 开 人: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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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2019719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2122-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大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冯岩为负责人。

         2025417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2122-3号决定书,决定将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更换为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曲之勇。

    鉴于此,现对以下原管理人印章公告作废:

    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公章(印章编码:210204000121003)、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210204000121005)、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冯岩印(印章编码:210204000121006)。

    特此公告。

 

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9


附件

第3-003号 公告(原管理人印章作废)25050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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