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07 公 开 人: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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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2)汇特破管字第005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根据张胜利等人的申请,于20228月1日作出(2022)冀010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清真寺街拆迁改造项目(汇特·都泰广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重整工作推进组(清算组)为管理人

高效推进重整程序,需要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经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石家庄汇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4日经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文清,注册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待资质证颁发后方可经营)。

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项目有:汇特·都泰广场项目。

、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经营范围应与本公告中的工作相对应,同时具备工程造价类的专项资质;

2、报名机构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机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承接过房地产企业破产造价咨询业务者优先考虑

5、报名机构应为河北省范围内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三、工作范围和要求

1、完成对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等的造价咨询工作,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造价鉴定报告

2、根据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造价报告、专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有关会议。

四、承诺事项

1.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3.报名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机构简介、拟派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简历、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并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报名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4.项目计划书或陈述书(包括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根据项目情况以总价方式提出);

以上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直接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

六、特别说明

1.本选聘公告管理人已经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许可并备案,管理人依法履职并接受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和建议;

2.因本项目为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的项目,遂本项目的委托人及费用支付主体为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该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的具体时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选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先行垫付。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2年97日起至2022年 915日下午5:00止。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永泰街51号万佳商务楼4号门三楼。

3.联系人:敦律师,电话:18633080242。

八、选取方式

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在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主要根据报价、工作方案方面的条件确定候选机构。然后管理人与候选机构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报酬进行磋商,首先磋商一致的候选机构确定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九、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311-66879636

 

 

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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