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通知

接管通知

公开时间:2020-08-10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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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燕、新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甄育晓: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硕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623日裁定受理硕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722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硕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朱容梅为负责人。

破产管理人现依法通知贵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协助管理人接管贵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破产清算工作无法进行,相关清算义务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硕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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