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02-12 公 开 人: 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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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1)青破管字第5

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客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崔淑晨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出对青客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111日作出(2021)0192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客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1)01921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止2021111日青客公司职工已全部离职,尚欠2名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以上统称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79714.46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225日。

公示期内如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有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可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记载无异议。

    特此公示。

 

                                             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1.南京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周律师13851510908;孙律师13813986131,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7楼、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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