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关于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3 公 开 人: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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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495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4 116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荣超商务中心 A 5-6 层;负责人:谢兰军;联系人:林雨霖、邹旭双;联系电话:1588972994415817438521;传真:0755-825315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镤伟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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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3破510号受理破产清算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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