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履行义务暨接管通知书

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履行义务暨接管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11-25 公 开 人: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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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暨接管通知书

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顿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常州鲁之艺工程照明有限公司向盐都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盐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928日作出(2025)苏0903破申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1121日作出(2025)苏09044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公司章印、营业执照、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盐都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薄、文书等资料;2、根据盐都区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管理人接管时,公司管理人员应配合管理人接管公司、办理移交手续,并回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1224日上午9时在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召开(如因特殊原因,可采取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王中华  杨银秋  联系电话:1360141987718862060905

联系地址: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4号(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

 

:接管清单

接管清单

一、管理人拟接管的雷顿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雷顿公司的实物财产及权利凭证;

2、雷顿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电子承兑、银行账户印签、银行票据;

3、雷顿公司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4、雷顿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章印;

5、雷顿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与雷顿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6、雷顿公司的全部财务账簿及雷顿公司审计、评估资料;

7、雷顿公司的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雷顿公司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8、雷顿公司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书资料;

9、雷顿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案件材料;

10、雷顿公司的人事合同档案文件及社保登记、缴纳材料;

11、雷顿公司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包括登录密码、U盾等);

12、税务资料、纳税申报表、税务检查通知及结论、税收政策文件;

13、雷顿公司的其他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正在履行的合同等资料,以及雷顿公司认为需要移交的其他资料。

二、不属于雷顿公司所有但由雷顿公司占有或管理的上述资料,管理人将一并接管。

 


附件

盐城市雷顿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履行义务通知书暨接管通知书(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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