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兴系五家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锦兴系五家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3-20 公 开 人:晋江市锦福化纤聚合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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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兴系五家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晋江市泉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晋江市锦福化纤聚合有限公司、福建省德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一案,五家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8月2日对7笔职工债权(包含2笔涉及诉讼未决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管理人据此确认5笔职工债权共计11,425,869.69元。鉴于原涉及诉讼未决的2笔职工债权业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管理人依法予以确认,金额共计273,307.42元(详见附表:锦兴系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3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299号5楼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李小玲17520497497),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晋江市泉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晋江市锦福化纤聚合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建省德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表:

锦兴系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序号

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确认欠薪金额(元)

备注

1

1

梁家刚

522127****4574

169,332.72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2023)闽05民终7748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2

2

付思国

522425****6017

103,974.70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2023)闽0582民初17337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

合计

273,3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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